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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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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4〕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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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科技兴赣六大行动、旅游强省发展战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实时发布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的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开展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加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及落实结果评价。围绕省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素材,加强选题策划与会商,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组织报送《江西·政能亮》选题,不断创新节目形式和内容,提升节目制作质量,打造精品政务公开融媒体节目。选择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重大政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重大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解读材料要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原文。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听取意见机制。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或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领导信箱、网上咨询、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从2024年开始,县、乡政府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等线下开放活动,邀请市民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政府机关,体验政府工作,并收集意见建议。(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政务舆情会商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健全涉赣政务舆情监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公开涉及重要改革举措、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台账,推动出台具体举措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在省政府各部门间探索建立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各自为战”和“监测内卷”。(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继续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规范设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每半年发布一次全省优秀政务新媒体榜单,引导政务新媒体守正创新,打造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受群众欢迎的优质账号。建强全省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及时准确集中推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信息。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逐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使用范围,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开展数字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运用,启动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融合应用,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样板。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不断创新信息查询、公共服务、政策辅导、数据开放、办事流程演示等公开透明运行新模式、新场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落实保密审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加强与省人大有关平台的数据对接,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布成果,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024年底前建成并上线运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分级分类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用户数量多、公共属性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培训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核重要内容,逐步提高考核分值权重。在认真总结前几年考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本级或省级业务培训。通过专题会议、实地观摩等方式,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保证人员力量,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应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全流程参与管理,不能当“甩手掌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凝聚合力狠抓工作落实。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目标明确、路线清晰、全程闭环的落实推进机制,设定时间表、任务书、责任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宣传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和典型经验,做好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征集和推广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探索具有江西特色的政务公开发展路径。(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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