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高新区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定点托育服务机构降价情况的公示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新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降价惠民,为方便群众入托,享受政策福利,知晓“阳光价格”,现将部分托育服务机构降价情况予以公示,并简要说明如下。
一、政策实施前收费标准
政策实施前,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不含餐费,下同)为2103元/月;托小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2397元/月;乳儿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3000元/月;混龄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2087元/月。
二、政策实施后收费标准
政策实施后,各机构托大班平均降价幅度近20%,且须维持不少于24个月。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714元/月,托小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990元/月,乳儿班平均收费标准为2482元/月,混龄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643元/月。
三、核销托育服务券后收费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自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托育服务券(含托育服务体验券和托育服务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可凭领取到的托育服务券到指定托育服务机构入托,并在政策实施后收费标准上减免相应费用。其中,凭托育服务体验券可连续免费全日托5天(无需缴纳餐费);凭托育服务消费券可对应减免1000元(乳儿班)、800元(托小班)、500元(托大班)。核销托育服务消费券后,较政策实施前,托大班费用平均降低42%,托小班平均降低50%,乳儿班平均降低 51%。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214元/月,托小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190元/月,乳儿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482元/月。
四、参与“托育服务公益行”收费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自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托育服务公益行”活动,此项政策不与托育服务券同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国家级荣誉获得者所生0-3岁婴幼儿可到指定托育服务机构免费入托(不含餐费)。残疾(因公,下同)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参照享受)、荣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表彰的人员、D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所生婴幼儿以及一对夫妻合法生育的第三个孩子可半价入托(不含餐费),在政策实施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费用再减半。
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定点单位降价情况附后,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卫健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791-88161031。
附件:南昌市高新区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定点单位降价情况一览表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南昌市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定点单位降价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