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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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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等原因,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登记号

申请人

1

高新彭永繁口腔门诊部

南昌市高新区恒大名都11#商住楼商业107-108室

PDY00024736012117D1522

彭永繁

以上医疗机构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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