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2〕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2022〕1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2〕21号)文件精神,从南昌县分三批划转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共计632.4万元,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关工作,拟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镇处审核、区级确认”的程序,组织各有关镇(处)开展对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进行逐级申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