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2〕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2022〕1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2〕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我区按照“村组登记、镇处审核、区级汇总”的程序,对辖区两镇一处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民为补贴依据统计核定,2022年度我区有3个单位44个行政村(昌东镇、麻丘镇、鲤鱼洲管理处)申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共计203591.19亩(早中晚稻)。2022年共计核实发放补贴资金7537500元(其中统筹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213500元),受益农户5903户。